应对人口发展趋势变化 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布局
中共二十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健全与常住人口相匹配的公共资源配置机制。当前我国人口发展呈现少子化、老龄化、区域人口增减分化的趋势性特征,人口继续向东部发达地区、城市和县域聚集,导致中西部地区和农村常住人口持续减少,对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也提出了新的挑战。为此,建议:
尽快出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相关政策。根据人口发展新趋势和疾病谱变化,以及人民群众看病就医新需求、新期盼,国家层面及时重新制定出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指导意见和配置标准。
及时调整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一是稳基层。基层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网底,是人民群众健康的“第一道防线”。要认真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优化基层医疗服务内容,提高常见病多发病诊治水平。对人口较少的村,应以服务机构的全覆盖转变为医疗卫生服务全覆盖,建议以适度的服务人口和合理的服务半径为基础,打破行政界限,因地制宜设置村卫生室,并给予相应的房屋、设备、人员和信息化配置,以及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所需的财政资金支持和药品、耗材保障。同时,根据服务人口和服务半径合理设置中心乡镇卫生院,并给予其二级医院收费、医保支付标准和绩效分配相关政策,财政仍按一类公共事业单位给予保障。国家层面对中心乡镇卫生院给予必要的基本建设和设施、设备支持。一般乡镇卫生院需重点解决基本公卫收入作为医疗业务收入并可以进行分配的政策性难题,真正把“两个允许”落到实处。通过稳基层夯实医疗卫生服务网底,实现“头疼脑热”在家门口解决。二是强县域。将人口小县医疗卫生资源进行必要整合,在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框架内,积极探索将县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进行资源整合。中等县和人口大县,重点解决补齐服务短板缺项和强弱项等问题,对县级“五大中心”建设和发病率高、资源消耗大、医疗费用高、外转率高、死亡率高的病种和临床专科给予重点支持和帮扶,把主要疾病解决在县级。通过采取适度有效的差异化医保报销比例、加强宣传等措施,引导更多患者合理有序到基层医疗机构就医,降低医疗总费用。同时,根据服务区域、人口和服务半径,设立部分县级中心医院以辐射周边地区。三是补州市。进一步提升州市级医院、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和特色专科医疗服务水平,补短板、强弱项,支持州市适度开展必要的专科或专科医院建设,支持高水平州市级医院建设疑难复杂专病及罕见病临床诊疗中心、人才培养基地和医学科技创新与转化平台。优先在人口基数大、离省会城市较远的州市,布局设置国家和省级区域医疗中心,持续推动省域内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带动区域整体医疗服务水平提升。四是控省级。加强整合省级医疗资源,合理设置省级三甲综合医院和专科医院数量及其规模,防止盲目扩张、粗放经营,“量”的扩张必然导致虹吸医生、患者、医保资金和过度诊疗,增加群众负担。依托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医学中心、临床重点专科建设,更加聚焦急危重症和疑难复杂疾病的诊疗服务,在资源配置和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基本实现“大病不出省”。
加强“三医”联动,促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下沉。强化部门间协同发力,特别是卫健、医保部门的协同联动,通过紧密型医共体、专科联盟、远程诊疗等形式和信息化手段,加大医疗资源下沉力度。医疗层面,重点加强三甲医院对基层医疗机构的帮扶力度,明确任务和时间要求,尽快提升县级服务能力。通过“上级医院专家下沉坐诊+远程诊疗平台搭建+基层医务人员培训”等模式,将三甲医院的诊疗技术、管理经验直接辐射至县级医疗机构和中心乡镇卫生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常见病、慢性病诊治能力,让群众“小病不出县、大病有通道”。医保层面,需优化支付政策引导,适当扩大基层医保报销范围和额度,将符合条件的基层诊疗项目、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既降低群众在基层就医经济负担,也激励基层医疗机构主动提升服务质量。医药层面,要推进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政策向基层延伸,确保集采中选药品、临床必需药品在基层医疗机构足量供应,同时规范基层药品使用管理,避免因“缺药”“断药”导致群众被迫前往上级医院就诊,从药品供应端为资源下沉提供支撑。
加强信息化建设和科技赋能。省市级信息平台难以满足和实现跨区域就医、异地医保结算、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统一、医疗质量安全提高与评价、全国性公共卫生应急响应等需求,成为制约优质医疗资源高效配置的主要瓶颈。建议加强顶层设计,打破利益藩篱,下大力气尽快实现全国卫生健康系统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化互联互通。加快“人工智能+医疗”应用场景推广,以科技赋能提升医疗卫生服务供给效率与质量,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努力实现到2030年将人均预期寿命提升至80岁左右的目标。
(作者:全国政协常委,云南省政协副主席,农工党云南省委会主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