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民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生力军。为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建议:
引领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更有空间。一是释放民营企业科技潜能。重点培育一批原创力强的产业链主导企业,协同各类主体共同打通创新全链条。完善科学技术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大型科学仪器、算力、科学数据、生物种质、实验材料、应用场景等资源更好开放共享。二是优化提升传统产业。推动传统产业向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迈进,在巩固存量、拓展增量、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上下功夫,加强对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工业互联网等数字技术的融合应用。分行业制定转型升级指南和标杆案例库,设立技术改造、数字化转型、绿色化发展的专项扶持基金和贴息贷款,为转型升级中出现的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留足发展空间。
护航全球化布局,确保民营企业应对挑战更有底气。一是构建多元化出海服务体系。动态发布各国投资优化政策、潜在合作领域和投资环境风险,提供“一国一策”的精准指引。强化驻外使领馆及各类驻外机构的协同,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本土跨国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和咨询机构。二是丰富跨境金融服务产品供给。形成以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为主渠道,商业银行、清算机构等多渠道共同发展的跨境支付体系。优化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管理政策,推动银行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提供相匹配的资金池服务。三是发挥商会组织等民间沟通渠道作用。创建“走出去”民营企业联盟,促进企业间经验共享与互利互助。争取商会进入该行业领域的国际组织体系,提高商会在其行业领域的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
优化营商环境,实现民营经济提质增效更有保障。一是保障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严格规范政府行为,在市场准入、资质认证、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方面明晰行政行为的准则和边界。优化政府采购平台管理,建立适应采购人多元化需求且鼓励创新的交易制度,加大对科技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发展等的支持力度。二是同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合法权益。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的信息共享、联合执法、案件移送等协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拖欠账款投诉处理和监督问责机制,建立健全不良网络信息监管机制。三是规范自身发展,提升合规能力。加强思想引领,引导民营经济人士正确理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积极践行法律法规。推动企业自律、行业自律与政府监管有效融合,营造有序竞争、诚信守法的良性市场氛围。
(作者: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上海市政协副主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