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高等教育评价体系改革
推动建设教育强国科技强国

2025-11-13 16:35:38 来源:中国政协杂志2025年第21期 九三学社中央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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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实现2035年建成教育强国的战略目标,高等教育需发挥龙头作用,其评价制度也亟待改革创新。为此,建议“十五五”期间深化改革,加快完善自主科学的高等教育评价体系。

  以“帽子”问题治理为抓手,构建教、科、人一体化评价体系。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的深层矛盾,需在更高层面统筹规划推进。应围绕一体化评价体系建设,整合三方面评价要素,建立统一的人才和成果评价标准。同时,持续深化科教领域“帽子”治理,逐步精简各类人才“帽子”,推动人才评价从行政主导回归学术共同体自主的同行评价。淡化人才“帽子”效应,严禁“帽子”与个人待遇、学术资源分配挂钩,仅保留其荣誉属性与示范作用。

  推进高校分类评价改革,打造“五指山”式差异化评价格局。加快构建适配不同类型高校的分类评价指标体系,依据办学定位与发展目标设置差异化评价内容及权重。其中,一流研究型大学侧重基础研究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成效,应用型大学更侧重应用研究、职业技能培养及高素质产业技术人才培育贡献。结合学校特色、学科特点与发展阶段实施差异化学科评估,并赋予学校更多评价自主权,设置“自选”“自定”“自述”指标,避免以统一标尺限制发展空间,全面公正反映各类高校优势。

  综合量化与质性指标,构建多元评价主体格局。综合运用量化和质性评价指标,抑制评价维度膨胀和异化。评审资助项目时,引导评审人减少对论文数量、科研经费等量化指标及申请人过往成绩的关注,更多聚焦“代表作”质量、新问题提出、技术路线及解决方案的创新性与可行性。同时,优化评价主体结构,改变政府直接主导的格局,规范管理第三方评价机构;扩大评价主体范围,引入毕业生、企业雇主及社会相关人士参与;遵循“谁用人谁评价”原则,减少评价层级,将评价主体下移至教授、团队等一线创新主体。

  聚焦未来关键指标,建立适配“三融一化”的新型评价体系。一是强化科教融合评价。设置服务国家战略领域毕业生比例、学生参与重大科研任务程度、面向战略需求的原创性成果等指标,强化教学与科研协同,关注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的良性互动。二是完善学科交叉融合评价。引入学科融合度、贡献度、创新性加权等方法,允许交叉成果双向认定;对创新性强、风险高但共识度低的项目,实行长周期与分阶段评价相结合,鼓励潜力探索。三是强化教科产融合实效评价。重点考察教科产融合是否“真落地”,设置深度合作企业数量与质量、校企联合培养项目覆盖度与深度、企业导师作用、产业导向课程开发、学生接触产业前沿情况、科技成果转化与创业孵化等指标,推动师生面向产业一线干事创业。四是关注高水平对外开放评价。将高校参与国际重大科研项目、与世界一流大学合作、全球高水平师资聘任、国际合作实验室建设等纳入创新能力指标;完善国际人才引进培养、师生海外研修、深度文化交流等高水平人才引育指标;参与全球教育治理,提升我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与话语权。

[责任编辑:张文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