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双碳”战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当前,我国生态环境保护虽然取得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但距离美丽中国建设目标仍有不小的差距,尤其是传统能源消费量持续增长,导致实现“双碳”目标任务更加艰巨。为此,建议:
加强规划衔接,统筹优化能源发展布局。一是坚持“全国一盘棋”,构建“国家统筹、部门协同”的顶层设计机制,建立统一规划标准与数据共享平台,优化能源多元化布局,推动能源本地自平衡和跨省区配置,确保地方规划与国家战略无缝衔接;二是建立“国家统筹、区域协商”的跨区域能源协作机制,促进西部地区能源高质量发展;三是推动产业融合,实现生产与消费协同,促进就近消纳,深化能源与交通、工业、建筑等领域深度融合,从终端用能侧推动能源结构优化。
优化能源结构,构建新型电力系统。一是加快能源转型,大力开发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陆上与海上、就地消纳与外送消纳、单一开发与多能互补并举;二是加强电网建设,提升资源配置与调节能力,强化网网互联和省级网间互济、共济,切实提升跨省跨区域电力输送能力;三是促进存储消纳,完善电力需求响应机制,建立健全电力需求响应市场,提升电力系统灵活性和可靠性,加快建设智慧能源平台,推进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储能侧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能源智能调控体系。
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一是夯实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基础,进一步完善能源基础统计制度,加快建立各级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规范数据质量管理;二是探索大尺度高精度监测手段应用,构建联合技术攻关机制,推动构建覆盖面广、科学性强的整套模型体系,在此基础上协同推动有关标准体系的研究制定;三是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信息化能力建设,建立数字化碳排放信息共享机制,提高碳信息和数据利用效率,促进产品碳排放核算结果的公开透明。
积极稳妥推进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一是循序渐进推进全国碳市场建设,分阶段、有步骤扩大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行业覆盖范围,健康有序发展碳金融;二是强化数据质量监管力度和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完善“国家—省—市”三级联审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和征信惩戒管理机制;三是扩大自愿减排交易范围,加快构建体系完整、科学规范的碳排放、碳汇计量监测核算体系,探索建立“碳普惠”等公众参与机制,积极参与制定国际碳市场的标准和规则。
建立完善的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和因子库。一是加快我国重点产品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和充实,加强产品碳排放核算与计量方法的研究和国际衔接,尽快建立完善国家数据库,推动省级碳足迹因子数据库建设;二是拓展碳足迹、碳标识在跨产业链、跨地域的应用场景,建设产品碳足迹集中披露平台,增强碳足迹信息透明性;三是强化国际规则对接,推动国际互认,应对绿色贸易壁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