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面向“十五五”以及更长一段时间的经济社会发展需求,传统产业依旧是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基本盘,应持续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当前,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仍然面临转型动力、能力、合力不足等问题。为此,建议:
深化传统产业基础性作用认识,提升转型动力。进一步明确传统产业的基础性作用地位,解决传统产业矮化弱化问题,把发展地方优势产业放在应有位置。坚持加快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开辟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新赛道并重,把传统产业改造升级纳入产业现代化的标准体系。坚持产业服务于民原则,推动形成产业升级和民生改善的良性循环。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转型动力,依托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结合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与智改数转、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及数据要素开发等工作,结合不同需求、在更广泛领域开展试点。设立中小企业转型专项基金,建立转型风险评估体系,开发转型保险产品,不断增强传统产业企业转型信心。
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增强转型能力。要结合技术特点,更好发挥企业主导技术攻关的市场适配、科研投入与产品迭代互促优势。更好发挥有为政府作用,由政府提供务实管用的政策引领与制度保障,稳定好市场主体预期,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强基础研究支撑,金融机构提供资本供给与风险缓冲,上下游企业共担产业链配套研发与市场验证功能,协同实现技术突破。加快构建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供给体系,设立国家工程科技基金,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更好发挥行业协会作用,推动构建专利池、知识产权联盟,探索推动运转良好、共性技术供给能力强的转制院所增强公共服务能力。高度重视产业升级带来的岗位替代加速演进问题,把构建人机协同就业新形态作为重要方向,加快识别岗位替代高风险类别人群,开展针对性培训,帮助劳动者适应技术变革。
健全转型升级体制机制,强化转型合力。把提升企业效益放在首要位置,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加快税制和征管改革,理顺相关主体的协作和利益分配机制,促进技术分级、产品分代、均衡发展。开展促进传统产业转型的立法调研,尽快修订《环境保护法》《安全生产法》,增加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支持条款,研究、制定智能制造、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专项法规,构建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落实优质优价采购政策,健全免责机制,利用当前特殊国际形势,引导市场加快接受国产替代,形成技术创新—产品升级—市场反馈的良性闭环。加快研究制定《商业秘密法》,健全数据产权基础制度,激发企业创新动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