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加快发展新型文化业态。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是锚定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这一战略目标,顺应科技发展潮流、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所作出的重大决策。
当前文化和科技融合还存在着一定的困难和问题,包括: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存在“瓶颈”;关键要素支撑机制不畅通;文化数据生产使用体系建设亟需推进;文化科技双向赋能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探索文化和科技融合的有效机制,有以下几点体会和建议:
一、文化科技深度融合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扩大高质量文化供给。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目的是通过技术创新激活文化基因,进一步释放文化生产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高品质文化需求。建议:文化界要增强科技意识,主动地、充分地把现有各类适用的科学技术运用到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中来,尽快形成新质文化生产力,将新技术深度嵌入文化创作生产和传播全链条,打造具有时代气息和科技质感的现代文化精品集群;系统挖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当代价值,着力培育那些能够打破行业边界、融合多元文化元素的超级IP,在提升国民文化认同感的同时,增强中华文化的国际话语权、影响力。
二、文化科技深度融合要助力优质文化资源社会共享和直达基层。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重要路径就是通过技术打破部门壁垒和区域分割,让分散的文化数据资源真正整合起来、流动起来,让优质文化资源更好地服务基层。建议:要更好地运用数字技术,把已有的、散落在全国各地的历史遗址、文物文献等进行数字转化,便于这类文化资源更好地保护、汇总和共享;要推动不同层级、不同地域公共文化机构的数据共享协作,拓宽基层群众获取优质文化资源的渠道;要加大对文化场馆、图书馆、博物馆等文化机构的数字化投入,进一步提升公共文化空间服务基层群众的能力;要建立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支持高校设立文化与科技融合的新学科、新专业,尽快培养兼具文化创意与技术工程能力的新型人才,探索建立文化科技人才职业资格认证的标准体系。
三、文化科技深度融合要致力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的关键在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使文化成为驱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建议:要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来配置科技、文化、人才、资金等资源,这样才能找准文化和科技最好的融合点,以减少无效投入,规避市场风险,最大限度地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开辟文化消费新场景,在内容生产、传播消费等环节形成技术赋能—文化增值—市场消费的动态循环;要充分发挥文化科技领军企业和“链主”企业辐射带动作用,构建技术研发、内容生产、场景应用、消费转化的全链条体系,形成具有竞争优势和规模效应的文化科技产业集群。
四、文化科技深度融合要有利于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文明进步。需要在创新驱动与文化守正之间找到平衡点,更好实现文化传承与科技赋能的双向奔赴。建议:要坚持以价值判断为技术导航,用主流价值驾驭算法,加快完善法规和技术体系,不断建强安全屏障,引导科技向善,避免技术向恶,使文化与科技相互作用、相互促进;要健全完善体制机制,最大限度地消除阻碍文化和科技融合发展中不合理的政策规定,始终保持正确的价值观,有效保护知识产权;要制定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强化奖惩机制,并加强文化产品进入社会和市场前的审查审核,切实把住“出口关”。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文化文史和学习委员会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