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
长江十年禁渔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的重要决策,是共抓长江大保护的标志性工程。为落实好长江十年禁渔重大政治任务,3年多来,农业农村部会同公安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长江水生生物保护暨长江禁捕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和沿江15省(直辖市)党委政府,狠抓禁捕水域执法监管、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和水生生物保护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效。禁捕水域管理秩序总体平稳,2023年非法捕捞举报量同比减少20%;23万多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实现全覆盖,渔民总体满意;长江江豚数量历史性止跌回升,长江刀鱼等鱼类分布范围和可见频率显著上升,水生生物资源和多样性呈现恢复向好趋势。
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禁渔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在思想认识方面,个别地方对水生生物多样性再恢复和生态系统再平衡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认识不足,出现工作弱化倾向和资源利用冲动;在安置保障方面,退捕渔民养老保险保障水平总体偏低,就业稳定性不高,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执法监管方面,违规垂钓、“三无”船舶涉渔等情况时有发生,非法捕捞“由明转暗”且花样翻新,渔政执法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在生物多样性保护方面,中华鲟自然种群面临绝迹风险,长江江豚数量依然很少,历史上流域内曾经分布的鱼类中仍有近1/4、120种尚未监测到,水生生物完整性指数依然较差。
长江十年禁渔任重道远,需要坚定不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巩固完善政策体系和推进机制。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定不移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的意见》。健全工作协调推进机制,用好各类考核“指挥棒”,压紧压实各方责任。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研究,及时有效应对解决,巩固禁渔成果,回应社会关切。
二、巩固提升安置保障水平。跟踪已有安置保障政策落实效果,研究提升安置保障水平的政策措施。加强资金保障,落实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政策。强化就业帮扶和创业支持,统筹用好公益性岗位,确保“零就业”家庭至少有一人就业。将退捕渔民纳入动态精准帮扶机制范围,及时采取低保、特困救助等措施,守住不返贫致贫的底线。
三、持续加强禁渔执法监管。加强部门间、地区间执法协作,在鱼类洄游等重点时段、长江口等重点水域不定期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快执法能力建设,提高信息化、智能化监管水平,提升执法效能。沿江各地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规范乡镇自用船舶管理,消除非法捕捞隐患。堵疏结合强化垂钓管理,满足合理化的休闲垂钓需求,打击整治违规垂钓行为。
四、持续加强重点物种保护。强化资金保障,加大中华鲟人工保种和增殖放流力度,推动落实濒危物种拯救行动计划,努力扭转极危态势。健全资源监测网络,优化点位布局,增强监测数据的系统性准确性。推进江湖连通和生态调度,满足鱼类洄游和繁殖等需求。
(作者:全国政协委员,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副部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