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改善对数据流通交易的监管

2022-05-18 09:20:51 来源:人民政协报 我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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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孙金诚

    信息时代,数据成为重要生产要素,被誉为“新黄金”“新石油”。

    据国际数据公司(IDC)测算,预计到2025年,中国产生的数据总量将达48.6ZB,占全球的27.8%;对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的贡献率将达年均1.5-1.8个百分点。

    “每年全社会数据量增长约40%,但真正被利用的数据增长率只有5.4%。”在5月17日召开的全国政协“推动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原主席肖钢开门见山,直指数据流通交易面临的困境。

    究其原因,肖钢认为,主要是数据要素流通不畅,交易体系不健全,全链条生态尚未建立,数据产权制度、交易定价制度、会计制度、收益分配制度、中介服务制度以及安全治理制度尚不完善。

    数据的价值在于流通交易。为此,肖钢建议,加快数据产权专门立法,建设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制定相关行业规则和标准,设置底线,明确应用场景,并加强和改善对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监管,制定统一的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基本制度,划清底线,明确参与数据流通交易各方的基本权利义务。同时,强化企业自身数据安全管控。普及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法律知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立法的目的是在保护国家数据主权、数据安全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推动数据流通交易和共享利用,充分释放数据要素生产力,依法保护和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挖掘数据价值,提高数据要素流通交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目前,数据相关立法和标准规范尚未健全,行业内的实践并未能形成具有共识性或参考性的权属分割规则。”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工业和信息化部原部长苗圩表示,数据确权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关键,产权界定清晰则权责明确,数据才能顺畅共享流通,充分发挥价值倍增作用。

    《“十四五”数字经济发展规划》提出,2025年要初步建立数据要素市场体系,数据确权有序开展。因此,要加快推动数据确权,畅通数据交易流通。苗圩建议,明确数据确权的基本原则,坚持分类分级、因业施策、安全发展,推动数据确权;积极构建数据确权基本框架,妥善处理国家数据主权、国家安全、企业数据产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之间的关系;充分利用技术手段推动数据确权,探索数据要素监管“沙盒模式”,形成技术发展、市场需求、监管要求相匹配的监管模式。

    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刘世锦表示,我国正处在一个前所未有的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发展机遇期,必须抓住用好这一机遇期,坚持“用”字当头,平衡和处理好数据产权保护、安全与利用的关系。他认为,政府在推动数据流通和市场化建设上要起带头作用。

    他建议,借鉴部分城市的经验,设立大数据局,统筹协调政府部门数据的权属、安全和流通,把大量长期沉睡的政务数据解放出来。在数据产权保护和安全上守住底线、放活渠道,注重运用隐私计算等新技术解决数据利用和安全的两难问题。在数字治理与管理机制上鼓励地方和企业积极探索,逐步形成有中国特色、与国际接轨的数字治理和管理模式。

[责任编辑:芸子]